泉州市柯石排洪渠生态绿廊工程(桂屿公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时间:2018-11-06浏览次数:28983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柯石排洪渠生态绿廊工程(桂屿公园)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18]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海组团    ;

2.2. 工程建设规模:桂屿公园位于柯石排洪渠道下游末端,为城市道路所围合,地块北邻纬五路,西至东海大街,东至规划支路,南至沿海大通道,西邻东海大街,东至规划支路,面积约6.2公顷,总投资额约8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公园园林景观工程,配套实施给水工程、雨水工程及相应道路、照明、过街天桥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主要公园园林景观工程,配套实施给水工程、雨水工程及相应道路、照明、过街天桥等附属工程;工程造价约为85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约为8500万元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85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 号)要求执行, 要求如下:

(1)2017 年 9 月 15 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 年 9 月 16 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  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 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10. 近五年内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仲裁纠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1月07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2018年11月13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年12月12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电汇或转账(不含汇票)或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须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项目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②采用银行保函的须将银行保函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上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③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一)、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

(二)、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楼二层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5-28028803  ,传真:  /   ;

联系人:   刘工   。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425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9446810@qq.com

电话:  13505062697   ,传真: 0595-22583202   

联系人:  郑炜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栋          

联系电话:0595-225329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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