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经三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319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峰经三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备[2021]C000001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安投资约749.19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北峰经三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南起江滨北路北至北清路,修建道路长177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 24m,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路灯工程等,项目建安投资约749.191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749.1917万元,玻璃钢管DN500,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749.1917万元,管径<0.6米且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9191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 闽建筑 [2015]35 号文) )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80900分2022年01月04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2年 01 月 10 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标段14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 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的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 (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1月11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 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规定, 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8280860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2108509、15159506769

传真:/

联系人: 张超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 A 栋 6、7 层

联系电话:0595-22178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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